组织发展
    关于举办湖南文理学院2019年上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2019-04-26 17:32   审核人:   (点击数:)

    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

    为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校党字〔2015〕19号)文件要求,学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决定举办2019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此次培训,加深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章党规党纪的理解与掌握,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远大理想。

    二、培训对象

    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结业,经各党支部讨论通过,报二级党组织审查同意,被确定为2019年上学期党员发展对象的在校学生和教职工。

    三、培训方式

    发展对象培训班由学校党校、二级党组织(分党校)组织实施。采取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包括集中辅导、个人自学、分组讨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形式。

    四、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2019年5月7日—5月21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五、成绩评定

    培训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占50%,结业考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平时成绩占50%,评定依据包括集中授课考勤及表现、学习笔记、讨论交流提纲和表现、培训心得体会等。成绩低于70分,不能评定为合格。

    六、培训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中国共产党章程》;

    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

    4.时政热点;

    5.党性教育与党性锻炼;

    七、培训经费

    培训教材为《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教材》学员自行购买或借阅,学习笔记本由学生自备。学校党校组织的集中培训班授课教师课酬由学校党校统一按标准支付,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工作经费从学校下拨的党员活动经费中支付。

    八、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周密安排。

    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培训,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所有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培训,否则不予发展。

    2.严格要求、严肃纪律。

    学员不得无故请假、迟到、早退,确因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老师请假,否则视为旷课。

    3.端正态度、及时总结。

    学员要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并做好笔记,参加小组讨论、结业考试,培训结束时提交培训心得体会1篇。

    联系人:潘泠竹,联系电话:0736-7186255。

    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党校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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