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0〕49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选题:2020年10月31日前
2、下达任务书:2020年11月30日前
3、开题:2020年12月31日前
4、中期检查:2021年3月31日前
5、答辩与成绩评定:2021年5月20日- 5月30日
6、总结、归档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2021年6月8日前
二、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1、适用范围
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教务处管理人员。本届各学院负责毕业论文管理的教务秘书、教研室主任名单与上届相同(见附件),如有调整报教务处实践科。
2、系统平台 网址
登陆网址:http://huas.co.cnki.net
3、账号设置及使用方法
(1)教职工账号已由教务处将2020届毕业论文指导与管理的教师账号密码移植到了2021届。一个账号可以具备多种角色的权限,所有教师默认具备指导教师权限,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简易使用手册》(见附件)。如发现账号不存在,可联系学院教学秘书修改或新增账号信息。
(2)学生账号由教务处设置,账号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具体使用方法见《学生简易使用手册》。上届毕业论文答辩不合格的学生账号密码没变。
4、操作流程
(1)申报课题。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需要在系统中新建,可由指导教师录入课题,也支持学生自主命题,教研室主任审核课题。
(2)学生选题。系统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学院开设的题目,也可以由教学秘书统一分配。
(3)论文撰写。系统支持在论文撰写期间进行过程管理,如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指导记录等过程文档。
(4)安排答辩。系统支持教学秘书实现分配评阅专家、安排答辩时间地点、管理答辩记录、管理答辩成绩等功能。
(5)总结评价。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质量评估及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要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湖南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校政字〔2015〕33号)和毕业论文(设计)分段考核细则执行,切实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不断研究和完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价办法,不把结果(结论)作为评定成绩的唯一标准,更加关注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及完成过程。
2、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题目的难易度、工作量要适中,选题注重凸显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业能力。
3、进一步推进毕业论文(设计)改革工作,鼓励让更多的学生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改革,改革课题可以为校企合作项目、创新创意项目、生产一线实际问题或学生自主拟题。把一人一题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重要原则,大型课题可分为子课题由不同学生分工完成。鼓励学生根据专业兴趣自己申报课题,经指导教师批准、教学院审核后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鼓励学生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项目取得的成果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取得省级以上结题、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创业实践项目工商注册等成果的在成绩评定时可优先考虑。
4、选题后各教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审核,严格控制中途变更课题,不允许在答辩时更改课题。
5、各教学院应严格考勤制度,切实加强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管理。确保每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有效时间(理工科不少于10周,文科不少于8周)。
6、2021年3月,各教学院应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并于3月31日前向教务处递交中期检查报告。
7、答辩前,毕业生要参与答辩资格审查,实施论文盲审,严格执行论文查重和抽检制度,严肃查处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问题。凡是论文盲审未通过、查重检测不合格、评阅教师(导师)评定成绩在60分以下的学生,均取消正常答辩资格。
8、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之前各教学院应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将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含优秀论文压缩稿电子文档)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9、教务处和教学督评处将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段考核的要求,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检查。
教 务 处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