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热情讴歌伟大的党、伟大的祖国,充分展示全体教职工的爱国主义热情、昂扬的精神面貌,营造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校园文化氛围,不断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按照学校工作要求,由由校工会牵头组织“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教职工歌咏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庆祝建党98周年、建国70周年为契机,以“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 为主题,通过开展本次歌咏比赛,激发全体教职工的爱党爱国热情和投身教育事业的激情,进一步增强建设“双一流”高校的思想意识,提高责任感、使命感,凝心聚力,共谋发展。
二、活动步骤
自发文起,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3月18日—31日)。每个分工会必须落实不得少于20人参与比赛(校、院领导带头参加)。
第二阶段:演唱排练(4月1日—6月下旬)。各分工会在正式比赛前,组织参赛人员认真排练,确保参赛节目的政治感染力和艺术水准。
第三阶段:正式比赛(7月1日下午)。
三、演唱内容
各分工会须演唱2首合唱歌曲,第一首是由组委会指定的规定曲目,第二首是由组委会指定的自选曲目。
四、比赛规定
1.比赛以大合唱、领唱的形式进行;
2.参赛队员要求统一服装;
3.根据需要,可安排伴舞和乐队伴奏,使用伴奏带不得播放原音(原音播放,其演唱分为0分);
4.比赛节目顺序由抽签决定。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团体奖共13个,其中:表演奖1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5个。
六、报名、比赛时间及地点
各分工会于4月1日前将所选定的曲目报送到学校工会后,由节目审核组(宣传部)集中审核。
比赛时间:7月1日下午。
比赛地点:学校艺术中心。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分工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将本次活动纳入庆祝建党98周年、建国70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宣传,踊跃参与
各分工会要积极宣传,让每一位教职工了解情况,积极主动报名参赛。
(三)各分工会演唱总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含上、下场时间)。
本次比赛计分标准为百分制。
各分工会演唱完毕,评委现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总分后所得平均分为最终成绩。
特此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0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1:组织机构
组委会
主任:龚卫明
副主任:刘春花覃佐媛
成员:卢秉利刘铌各分工会主席(21名)
工作小组
审核:宣传部
宣传报道:宣传部
节目组织:校工会艺术学院
导演:毛毳
艺术指导:刘昌明
舞台总监:郑军
音响灯光:杨万佐
舞台背景:杨静
摄影摄像:袁勇军单红兵
活动联络:马云君
武装保卫:保卫处
场务:后勤处
工作人员:廖建华彭志毅王志坤钟芝兰汪晓玲
叶育新熊成群龚晓红季红星刘嘉弘
附2:演唱曲目
必选曲目(任选一曲)
1.《歌唱祖国》
2.《我和我的祖国》
3.《爱我中华》
自选曲目(任选一曲)
1.《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2.《祖国颂》
3.《我爱你,中国》
4.《不忘初心》
5.《长江之歌》
6.《走进新时代》
7.《今天是你的生日,中国》
8.《共和国之恋》
9.《我的祖国》
10.《十送红军》
11.《共产党好,共产党亲》
12.《长江之歌》
13.《唱支山歌给党听》
14.《在灿烂的阳光下》
15.《旗帜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