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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21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21-03-01 18:18   审核人:   (点击数:)

    为了认真做好2021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我校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评比比例

    1、三好学生按本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1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本学院毕业生学生干部总数的10%评选。

    2、三好学生标兵按本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1%评选,从各院评出的三好学生中产生。

    3、专项或特别奖励按条件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学生总人数4%。

    4、先进班集体按本学院毕业班总数的30%评选。

    三、评比标准

    1、按照《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进行评比。

    (1)三好学生评比要求:音、体、美专业学生英语过三级;文、理科学生英语过四级;英语专业学生需过英语专业四级,日语专业需过日语专业四级。学年内专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没有不及格科目(不含校任选课)和违纪情况。

    (2)三好学生标兵评比要求:除英语符合三好学生的条件外,专业成绩名次不低于本专业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不含校任选课)和违纪情况。

    (3)优秀学生干部评比要求:除英语符合三好学生的条件外,学年内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没有不及格科目(不含校任选课)和违纪情况。

    (4)专项或特别奖励评选条件:对在学科知识竞赛、学术科技创作竞赛、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和组织工作突出的学生分别予以学习积极分子、社会工作积极分子、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等单项奖励;对在某一事件中表现突出,获得社会良好反响或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予以特别奖励;参评专项或特别奖励的学生应没有违纪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评优评先评选领导小组,明确一名老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比例,认真组织好本院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把关。

    2、各学院要通过网络和宣传板等公布评选条件,并将初评结果公示三天。

    3、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经民主推荐后,由各学院初审,并统一填写登记表和审批表(表格请在oa办公系统、qq学工群共享下载)。

    4、请各学院于2021年 4月 2 日前将《××学院2021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名单公示》(1份)、《2021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奖金发放登记表》(1份,先进班集体填写班长的姓名和学号)和《2021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和审批表》(1份)的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周琪昆老师处,并将以上(除《2021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外)所有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511896583@qq.com或上传至qq学工群共享,过期将不予以受理。

    5、各学院评优评先评选工作结束后,相关评选材料要由该具体负责人亲自上交,同时要认真做好评选和推荐人员的条件审查,上交材料发现不符合要求评选的同学或班集体,将直接取消该同学或班集体的评选机会,并不再替补其他人选或班集体。

    联系人:周琪昆,联系电话:0736-7197871,

    电子邮箱:5118965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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