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2021-06-30 18:08   审核人: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和学校工作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聘用条件的大一至大四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占岗位数比例不超过总指标数的10%)。

    二、报名时间(含学院公示、上报时间)

    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9日

    三、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 2021年6月30日,学工部资助中心下发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通知,6月30日-7月2日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勤工助学的老师登录系统,修改岗位信息和招聘信息(各单位岗位设置必须由指定的负责老师登录后才能修改,负责老师名单见附件)。学生从7月3日开始进行申请。

    2、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原则上按2021年春季学期的岗位设置不变,因学校部分内设机构调整的勤工助学岗位划到起归口单位安排,各学院学工办需为2021级新生预留两个岗位,各单位如有需要调整或新增岗位,请提前与资助中心联系。

    3、各学院根据系统发布的勤工助学计划和各岗位的招聘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申请和推荐。

    4、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在湖南文理学院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huas.edu.cn/new/index.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上完成,不再采用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学生登录账户为学生本人的学号,登录密码为身份证的后6位。教师的登录账号是工号,密码是身份证后6位,字母X大写。

    5、学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申请理由要写清楚家庭情况,本人政治面貌、有无申请岗位的相关工作经历、担任学生干部经历、勤工俭学、社会实践经历等相关内容,以便用人单位选择。

    6、勤工助学每月的工作时间需在学生申请时和用人单位指导老师进行以小时或天为单位进行确定(按照《湖南文理学院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生勤工助学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并在系统中进行登记,今后考勤也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

    7、学生申请后,需联系用人单位的指导老师,在网上进行确认,如需面试,用人单位可自行和相关学生联系。

    四、2021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时间

    2021年9月8日――2020年12月31日

    五、其他说明

    1、此次公布的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系统最终审核通过为准,勤工助学工资300元/月。

    2、每学院可确定一到两个双薪岗位,名单另报资助中心。双薪岗位不固定,由各学院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已享受双薪的学生如符合条件也需重新申报。双薪岗位申报条件:(1)属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2)在校期间月生活费不足600元;(3)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任何违纪行为。双薪岗位在已申请勤工俭学的学生中评选。

    3、各用人单位负责老师的联系方式可以在系统中查询。

    六、相关要求:

    1、请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加入2021年秋季勤工助学QQ群(群号:165609603),勤工助学相关事项将在QQ群统一安排。

    2、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须服从指导老师安排,与指导老师协商好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如有变化须事先向指导老师提出申请。

    3、岗位一经确定,非特殊原因不能中途辞职或提出更换岗位要求,如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继续从事勤工俭学工作,应先向指导老师报告,并在系统中提出申请,待用人单位通过及资助中心审核后,方可离职。自行离职的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4、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学工部资助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36-7187099。

    七 、资料下载网址:学校行政办公系统,学工QQ群,湖南文理学院资助专干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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