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教师2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衡阳市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开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年龄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者,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94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者,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原则上以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三)执业资格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报考体美教师岗位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其他岗位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12月1日后被国内高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在应聘此次教师招聘岗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毕业专业(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为准)、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报考人员的毕业证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招聘纪律规定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普通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6.有吸毒史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注意事项
招聘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在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包括资格初审阶段)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
具体地址:
①市八中报名点:市八中办公楼三楼第一会议室(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81号)
②市铁一中学报名点:市铁一中学办公楼3楼校办公室(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良树塘路39号)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八中:高老师13875682347、周老师18973483900,市铁一中学:李老师15115458471、黄老师:19918670206
市教育局疫情防控电话:0734—881137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普通全日制高校2021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填写,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学校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认定。报名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
2.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初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①《衡阳市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开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②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普通全日制高校2021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③教师资格证(可暂不提供);④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⑤以师范类毕业生身份报考者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本科生);⑥相关荣誉(奖励)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