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 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幼儿园)中小学校教师146名,其中中小学教师职位 136人,农村幼儿园教师职位10人(具体职位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政治思想表现好,专业知识扎实、身体健康,有献身新田教育事业的强烈愿望,能胜任教育教学岗位。
3.具备承担相应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教师的基本能力。
4.18周岁以上(2002年12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根据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教师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 45 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放宽到 45 周岁的需提供已经交纳五年养老保险的依据。
5.农村学校财务人员,农村初中小学英语、信息技术,农村教学点小学语文、数学,农村幼儿园教师职位报考人员限于招收新田户籍,农村学校和农村教学点职位聘用后必须在农村学校服务至少三年。
6.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部分职位招聘只限于 2020 年应届高校毕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 2018、2019 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对于部分职位实施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可暂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但必须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新田县政府网、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田教育网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也可凭有效证件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新田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46—4723043),报名时间2021年1月5、6、7日三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学信网电子学历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放宽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报考限新田籍职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的职位,本次报考需要报考人员提供相应职位、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是否可以报考。与中小学教育科目相关的专业统称师范类专业。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的职位报考时原则上要与教师资格证一致。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核和录用。
(4)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新田县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的,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列入新田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5)本次报名时需要提供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明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或受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或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为相关学科知识
1.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小学科学、道德与法治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初中相关学科知识;农村教学点小学语文、数学和初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初中、高中相关学科知识各约占50%;农村学校财务人员职位为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农村学校幼儿教师职位为幼教基础理论知识。笔试由新田县教育局按程序组织实施。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笔试后48小时内在新田政府网、新田教育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考试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三日内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按1:2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按比例名额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需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面试。如果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2比例,采取差额和等额面试,最低不低于1:1的比例。
2.农村学校财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其他岗位人员面试方式为试教,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采取先备课后试教的方式。面试内容为所报学段的相关学科我县2020年上期使用的教材内容,农村教学点小学语文、数学、科学、道德与法治教师职位面试内容为我县小学四年级使用的教材内容;初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教师职位面试内容为我县八年级使用的教材内容;农村学校幼儿园教师面试内容为县幼儿园大班所用教材。
初中小学体育教师职位面试方式为试教和体育素质测试,分值各50分,先进行体育素质测试再试教。
农村学校幼儿园教师面试内容为试教和才艺表演,分值各50分,时间分别为10分钟和5分钟;试教内容在面试前抽签决定,才艺表演内容由本人在弹、唱、跳、讲、画中任意选择一项。其中弹奏的器乐为钢琴、风琴或电子琴,自备曲目;唱为自备歌曲一首进行清唱;跳为自选舞蹈一段,自备音乐碟、服装和道具;讲为自选题目讲故事、朗诵、演讲;画为自选主题作画,作画工具自备。
3.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前两位小数。同一职位按比例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以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凡是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或差额的,有可比成绩的,考生的成绩须达到该科目组(同内容、同评委)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没有可比成绩的,面试须达到70分(总分10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体检在异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综合材料。
(八)递补
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及公示未通过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新田政府网、新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新田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人才招聘人员备案表》报人事编制等部门审核、备案。
(十一)聘用
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聘用人员权利和义务
1.聘用人员编制属于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在新田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到其他非教育系统工作、不得辞职,否则按违约处理,且不予以办理调档等相关手续。
四、工作安排
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特定岗位设置原则进行安排分配。
五、其他事项
1.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人大、组织、纪委(监察)、编办、人社等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发布公告。
2.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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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招聘过程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照《新田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行。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等过程需现场测量体温,提供健康码,带口罩入场。
6.监督电话:
新田县纪委监委 0746-4711788
新田县委组织部0746-4716176
新田县人社局 0746-4723391
新田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46-4714990
7.招聘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0746-472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