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等精神,结合教学工作需要,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决定组织公办中学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18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公办中学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12月18日至2002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台湾、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报考人员学历类别不限。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台湾、澳门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 2021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最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三)招聘对象
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
(1)福建师范大学考点:2020年12月18日- 12月29日;
(2)闽南师范大学考点和江西师范大学考点:2020年12月18日-2021年3月1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公办中学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并将《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公办中学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发送到各招聘学校专用邮箱。本次招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仅限参加一次考试。
学校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报名邮箱 |
泉州市泉港区第一中学 |
张荣忠 黄霖坚 |
18959711230 15959580533 |
qgyzzp@126.com |
泉州市泉港区第二中学 |
庄世辉 郑眉崇 |
18959717798 15860596607 |
qgezjszp@163.com |
福建师范大学泉港实验中学 |
刘梅聪 庄绍红 |
13205095280 18160985118 |
qgqsyzx@163.com |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公办中学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1.福建师范大学考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31日。
(2)报名地点:
①福建师范大学考生: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榕苑花香园智慧就业大厅;
②非福建师范大学考生:莱美琪国际酒店。
2.闽南师范大学考点(招聘计划数=需求数-福建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5日。
(2)报名地点:
①闽南师范大学考生:闽南师范大学博文楼605;
②非闽南师范大学考生:钻石大酒店。
3.江西师范大学考点(招聘计划数=需求数-福建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闽南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
①江西师范大学考生: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二楼;
②非江西师范大学考生:维也纳国际酒店。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请将以下材料装袋,袋上写明毕业学校、姓名):
(1)《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公办中学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1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可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附件3);
(3)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4)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用人学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和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通知。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面试合格线为7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官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开始前,按学科组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考生代表从面试工作小组提供的三个课题中抽取一个课题做为片段教学内容。片段教学时间为每人15分钟(准备时间60分钟),现场提问2个问题(同一学科问题一样),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片段教学所涉教材为高一年必修一教材(语文:部编人教版;数学:人教版;英语:北师大版;政治:部编人教版;历史:部编人教版;物理:鲁科版;生物:人教版;地理:人教版)。
因高校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面试每个考点设主考场一个、分考场一个,分考场设在高校附近酒店。抽签和确定课题在主考场和分考场同步开展,采取钉钉直播的方式进行,考生按学科于面试开始前扫码加入钉钉群。分考场面试采取钉钉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考场后,由工作人员出示入会口令,加入会议;面试结束后,立即退出会议。
面试成绩在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协议
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由考生本人与泉港区教育局当场签订就业协议。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道答辩题,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签约对象。拟签约对象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线上的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道答辩题,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在职人员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学校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学校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资格初审、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招聘学校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生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递补截止时间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社局网站、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后续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或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现场报名、考试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健康码”(到达福建师范大学考点和闽南师范大学考点的需通过“闽政通APP”下载申领通过L4级身份认证(人脸识别)的“八闽健康码” ;到达江西师范大学考点需通过关注“南昌昌通码”微信公众号申领“昌通码”),“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参加体检环节,需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
其中现场报名和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报考人员若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入考点。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泉港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7991016、0595-87989766。
4.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电话咨询:0595-87971078。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