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
    2021年天津市宝坻区教育系统招聘公告
    2021-07-05 11:47   审核人:   (点击数:)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0人,其中招聘教师507人、会计11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本方案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天津市户口,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7日,天津生源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外国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

    2.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工作时间需要调整的,相关安排将通过短信发送到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保持电话畅通,及时予以关注。考生也可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未知晓时间安排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1年7月1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bd.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9:00至2021年7月12日17:00结束。

    审查时间:2021年7月8日9:00至2021年7月13日17:00结束。

    缴费时间:2021年7月8日9:00至2021年7月14日17:00结束。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职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2021年7月16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报考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政策中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2-29262910

    监督电话:022-29242131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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