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
    2021年湖南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21-09-12 22:27   审核人:   (点击数:)

    因工作需要,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计划

    序号 单位 岗位名称 计划数 学历 年龄 专业要求 备注

    1 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 文字综合 1 本科及以上 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中国汉语言文学类 具有2年以上文字综合相关工作经验

    2 会计 1 本科及以上 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会计学财务管理

    3 益阳市文化馆 舞蹈专干 1 本科及以上 30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指报考前已取得的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专业认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集体研究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和资格审查均现场办理。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人事科(益阳市康富南路18号市博物馆513室),电话:0737--4381152。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8:30至9月30日18:00(节假日除外)。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须携带《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以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招聘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笔试考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面试

    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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