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
    湖南理工学院2021年非事业编合同制人员第二次招聘方案
    2021-09-14 22:39   审核人:   (点击数:)

    为充实我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学校决定对特殊紧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理论课教师和1名管理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原则上年龄在30岁以下(含),具有相关专业从业经验者年龄在35岁以下(含);

    (三)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且本科、硕士研究生均毕业于高水平大学或国(境)外知名大学,音乐类为高水平大学或国(境)外知名大学或音乐专业院校;

    (四)本科、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要求;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3日17:00结束。

    2.报名地点:湖南理工学院人才交流中心(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439号湖南理工学院办公楼420室)。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hr.hnist.cn/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求职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及其他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扫描上传(要求整理成一个PDF文件)。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和应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进入考核环节,9月24日公示参考人员名单。

    (四)考核方式

    1. 考试时间

    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人事处主页相关通知。

    2. 考试形式

    任课教师考核采取笔试、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管理人员考核采用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试讲或面试环节。

    (2)试讲或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任课教师按指定内容以授课(时间45分钟)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运用等;试讲完进行专业技能展示。管理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举止仪表、综合分析能力等,还需结合岗位需求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或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3)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3、考试地点

    南院16号楼(逸夫楼)517教室。请持身份证参考,不发放准考证。

    (五)体检与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合格,学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体检:要求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心理健康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测试中心对应聘者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并出具“心理健康测试报告”;

    综合考察:对体检合格且心理素质健康者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有违反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并对其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复查。

    五、结果公示

    根据合格的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人事代理方式进行聘用,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享受同类教师同等待遇,考核不合格则予以辞退。

    咨询电话:0730-8640298(校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730-8640142(校纪检)

    湖南理工学院人才交流中心

    2020年9月13日

    附件:非事业编制硕士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序号 用人部门 岗位 专业方向及要求 学历学位或职称要求 计划数

    F1 音乐学院 教学岗 声乐表演(美声唱法、男中音、男高音) 硕士研究生 1

    F2 音乐学院 教学岗 声乐表演(民族唱法、女高音) 硕士研究生 1

    F3 土建学院 教学岗 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 硕士研究生 1

    F4 信息中心 网络安全管理运维岗 网络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1

    合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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