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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选聘教研员公告
    2021-11-06 19:45   审核人:   (点击数:)

    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选聘教研员公告

     

    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简称教研室,下同)是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中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履行教学业务管理职能,发挥理论指导、实验研究、决策咨询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办中小学选聘教研员4名。为确保此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全市教体系统内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且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思想政治、高中物理、中小学体育和中小学劳动教育(兼书法、办公室文秘)学科教研员各1名,拟聘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精神;报考高中思想政治学科岗位者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2.学历、职称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现从事本学段、本专业教学工作6年以上,中小学系列一级以上职称。

    3.能力条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级在“合格”以上。

    4.年龄条件:45岁以下(1976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记录。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专业基本功扎实,教学业绩突出。

    (1)有学术影响力,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市名师、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含市青年教师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2)在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承担市级以上讲座2次以上。

    (3)报考高中思想政治、高中物理学科岗位者,有任教两届以上高三毕业班经历。

    2.教育理论水平较高,教科研能力较强。

    (1)论文撰写。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者参编学科专著或学科教材。

    (2)课题研究。近五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六的市级以上学科课题研究。

    (三)其他条件

    对具备下面条件的优秀人才,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条件。

    获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或省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以上。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2日-11月22日(七个工作日,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六楼611室;联系电话:0760-89989361,联系人:陈老师。

    (二)报名要求

    1.按照要求于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2.需要的材料:

    (1)《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招聘教研员报名表》(见附件,打印一式一份,并张贴彩色证件照片)。

    (2)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报名表签署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单位部门意见。

    (三)资格审核

    按选聘条件审核报名材料。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师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获奖情况等情况综合量化评价,按拟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试人选。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入围考试。入围考试人选由用人单位通知本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联系顺畅,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与考核

    (一)考试方式: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专家成立面试小组,统一进行面试。报考者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当场签名确认。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二)考核

    根据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等额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考核小组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选聘人员,在拟选聘人员的原单位、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以及中山教育信息港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系统内调动及聘用手续,聘用至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九、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报考者,一律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选聘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

    2.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公开招聘教研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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