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扎兰屯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2022年扎兰屯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1个职位,1名编外工作人员。详情请阅读《2022年扎兰屯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义制度;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四)品行端正,德才兼备,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分配;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招聘职位表;
(六)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
工作日8:00—12: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扎兰屯市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11楼人力资源科。
3、报名要求:
(1)携带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考生报名当日手机界面“行程码”和“健康码”为绿码且符合有序流动条件,7天内无发热、咳嗽、腹泻、味(嗅)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以采样时间计算)。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无法提供相关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得进行报名。
以上要求请考生务必遵守,如有因以上条件缺失而影响报名,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与资格审核同步进行,报名考生现场填写《2022年扎兰屯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进行报名,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比例小于等于3: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扎兰屯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会议室。考生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医学相关知识》,满分成绩为100分。
笔试缺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扎兰屯市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11楼会议室。
(3)笔试结束后,按笔试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从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面试满分成绩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面试缺考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4、总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仅参加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三)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招聘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如果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仅参加面试考生,如总成绩相同则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
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扎兰屯市人民医院健康体检科进行,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察、录用
1、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考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录用
(1)试用期
考察合格确认为录用人员,录用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需完成试用期考核,由用人科室填写《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鉴定表》,经科主任/护士长、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签署考核意见。试用期考核合格,即可进入下一环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扎兰屯市人民医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
进入试用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试用资格。
(2)聘用
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聘用到扎兰屯市人民医院工作后,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工资待遇按照《扎兰屯市人民医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
(五)递补
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进行递补。
(六)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规定程序,报名、考试相应环节结果,通过扎兰屯市人民医院信息平台及公示公告栏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3天。
四、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下进行。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注册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通过扎兰屯市人民医院信息平台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询。
《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70—3212944 15104942500(李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470—3212904
扎兰屯市人民医院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