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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广东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员公告
    2022-11-21 23:07   审核人:   (点击数:)

    2022年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1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根据被聘用者资格条件,按高新区合同制职员待遇标准执行。咨询电话:柯锦莹,0756-3621982。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详见附件1《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35周岁以下;

    5.其他条件见附件1《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流程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及合同签订。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站报名、微信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网站报名方式:网站报名方式(首选):打开网站http://www.xgd-hr.com/“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网”,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填写简历不代表报名成功,要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报名上传的照片要求为彩色证件照,请勿上传自拍照。报名成功或不成功,招考小组审核后均会发送短信提醒,若未收到,可致电确认是否有报考记录)。

    微信报名方式: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高新发展”,点击菜单栏“利民服务”→“招考报名”,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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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7日17时。

    4.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6-3386025。

    5.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附件3《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近期大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其中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⑤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及能够说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⑥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注: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系统报名资料填写要求:户籍地址的填写必须与上传的户口本一致;籍贯需填至省、市(县);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必须连贯,不允许出现空窗期;婚姻状况必须填写;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必须填写齐全,父、母、配偶、子女;基本信息的学历学位必须与上传的学历学位证书一致。

    系统上传的资料,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原件备查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二)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时,该岗位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四)体检

    考生须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后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视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6.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应考者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考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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