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者优先(录用人员须在2025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并按期入职)。
5.具备报考岗位所在学部/学院对应的相关专业背景:
(1)本科生院专职辅导员: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类相关专业或思想政治教育。
(2)人文学部和社会科学学部专职辅导员: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哲学类相关专业或思想政治教育。
(3)理学部专职辅导员:理学类相关专业。
(4)工程学部专职辅导员:工学类相关专业。
(5)建筑学部专职辅导员:建筑类相关专业。
(6)信息学部专职辅导员:信息类相关专业。
6.在校期间担任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至少1年。
7.年龄要求:硕士年龄不超过26岁(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年龄不超过30岁(199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