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nsn.gov.cn/)和绥宁党建网(http://www.sndj.gov.cn/)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29日。
1.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2025年4月25日下午17:30前填写《绥宁县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及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电子档发送到中共绥宁县委组织部邮箱(szbbgs1688@163.com)。引进单位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6日,地点:中共绥宁县委组织部会议室。网上报名的应聘者本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202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在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正面照片三张。研究生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名者在报名时必须签订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具体见《2025年绥宁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委人才办审核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者,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者确定体检人员,仍相同的,以其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者为准,还相同的,以年龄大的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期前收缩(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
拟聘名单经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绥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nsn.gov.cn/)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入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之前,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