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发展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确定和培养工作的通知
    2019-03-23 17:25   审核人:   (点击数:)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发展新党员质量,根据《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校党字〔2015〕19号)要求,现就认真做好2019年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确定和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1.入党申请人必须为年满十八岁(以入党申请书落款时间为准)的中国籍在校学生、教职员工,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2.入党申请人自愿向学习、工作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委派专人进行了正式谈话。

    3.入党申请人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入党愿望迫切。

    4.入党申请人经过了不少于6个月的培养和考察,群众基础良好,现实表现优异,是学生、教职员工中的先进分子。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与确定

    1.入党申请人培养考察。

    2.入党积极分子推荐

    (1)申请入党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团支部团员大会推荐(推荐得票数应超过所在团支部团员的半数),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团员),报团总支、团委审核同意。

    (2)申请入党的教职员工,由支部党员大会推荐,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非团员)。

    3.支委会确定。团组织推荐或党员会议推荐的入党申请人,经所在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并报二级党组织审批。《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由党支部保存。

    4.备案。二级党组织将审批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与考察

    1.确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担任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进行教育培养。党支部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党内有关活动、参加社会工作等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

    3.定期汇报思想。入党积极分子应经常向培养联系人和党组织汇报思想及现实表现情况,每季度至少提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4.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结果作为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保存。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做好2019年度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和培养工作。一要积极宣传党的政治纲领、政治主张和党的基本知识,深入细致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二要坚持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标准,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质量。

    2.各二级党组织安排专人负责,于4月3日前将2019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名册(纸质档、电子档)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附件1:党组织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情况记录表

    附件2: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附件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附件4:2019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样表)

    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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