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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评估知识(四)
    2024-04-04 16:21   审核人:   (点击数:)

    编者按:

    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湖南文理学院将于2024年11-12月接受审核评估,为做好迎评促建工作,评建办公室特推出审核评估系列知识专栏,普及评估基础知识与要点,切实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希望广大师生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评估内涵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新一轮审核评估对标国家基本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规定,在指标体系中设置“红线”和“底线”要求,体现国家对所有参评学校的刚性约束。

    在定性指标中,通过增设对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立德树人“负面清单”,关注高校办学“红线”。

    在定量指标中,通过设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基本办学条件、学生发展与支持服务方面的要求等“统一必选项”,列出了常见的办学“底线”标准。

    常见办学“底线”标准释义

    1.【必选】思政课专任教师与折合在校生比例≥1:350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中指出:高等学校应当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公办高等学校要在编制内配足,且不得挪作他用。

    2.【必选】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总数与全校师生人数比例≥1:100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指出:高校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应当在编制内配足,总数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组织员。

    3.【必选】生均思政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专项经费≥20元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中指出:各高校应按照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设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4.【必选】生均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40元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中指出:各高校应按照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设立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

    5.【必选】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200元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中指出: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折合在校生数。取会计决算数。

    6.【必选】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205类教育拨款扣除专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13%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中指出: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指学校开展普通本专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不含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7.【必选】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所占比例(≥10%,或1000万元)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中指出: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10%。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亿元的高校,当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值超过1000万元,该项指标即为合格。

    8.【必选】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000元/生)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中指出: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普通高校教学与科研仪器设备总资产值/折合在校生数(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医学院校≥5000元/生。

    9.【必选】学生毕业必须修满的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数≥2学分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指出:高等教育阶段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

    10.【必选】劳动教育必修课或必修课程中劳动教育模块学时总数≥32学时

    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中指出:普通高等学校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主要依托的课程,可在已有课程中专设劳动教育模块,也可专门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11.【必选】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人文社科类专业≥15%,理工农医类专业≥25%)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各高校要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类制定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师范类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

    12.【必选】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中指出,有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13.【必选】专职辅导员岗位与在校生比例≥1:200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指出:高等学校应当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

    14.【必选】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在校生比例≥1:4000且至少2名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中指出:促进心理健康。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整体教学计划,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配备专业教师,每校至少配备2名。

    15.【必选】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比例≥1:500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强化队伍建设和条件保障。高校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数量与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500。

    16.【必选】生师比(医学院校≤16:1)

    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总数(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 号文件),综合、师范、民族院校,工科、农、林院校和语文、财经、政法院校≤18:1;医学院校≤16:1;体育、艺术院校≤11:1。

    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数+硕士研究生在校生数*1.5+博士研究生在校生数*2+普通本专科留学生在校生数+硕士留学生在校生数*1.5+博士留学生在校生数*2+普通预科生注册生数+成人业余本专科在校生数*0.3+成人函授本专科在校生数*0.1+网络本专科在校生*0.1+本校中职在校生数+其他(占用教学资源的学历教育学生数,例如成人脱产本专科在校生数)。

    专任教师总数=本校专任教师数+本学年聘请校外教师数*0.5+临床教师数*0.5;其中:校专任教师须承担教学任务且人事关系在本校(原则上须连续6个月缴纳人员养老保险等社保或人员档案在本校);校外教师须承担本校教学任务、有聘用合同和劳务费发放记录,聘请校外教师折算数(本学年聘请校外教师数*0.5)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临床教师须承担教学任务且人事关系在本校或直属附属医院。

    17.【必选】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5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中指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50%。

     

    相关政策文件: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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